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开展区域性核酸筛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连续两天开展两轮区域性核酸筛查,第一次采样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3:00-18:00,第二次采样时间为:2022年10月13日13:00-18:00。
以下人员除外:
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超过48小时人员,需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进行报备,经社区登记后不参加本次核酸筛查。
2.三岁以下婴幼儿可不参加本次核酸筛查。
(二)采样期间,请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做好测温、验码、信息登记等工作,戴好口罩、有序排队、保持1米距,不交谈、不聚集,采样完成后,按照指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
(三)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均设采样点,师生在学校采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不在居住地上班的人员应回居住地所在小区(楼栋)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在乡镇上班但居住地在城区的人员,应在属地乡镇参照城区核酸采样时间完成两次核酸采样。
(四)上述区域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出行困难人员,由村(社区)安排人员上门入户采样,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
(五)本次检测仅采样绿码人员,黄码、弹窗人员请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核酸采样点进行采样。本轮需完成两次核酸采集,且两次核酸间隔24小时以上,时间以核酸采样时间计算。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支持配合做好核酸筛查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衷心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