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曾露 报道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专项行动,着力强化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此次检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含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使用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产品资质、进货渠道、运输贮存、效期管理等是否符合要求、质量是否合格进行了重点检查。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医疗机构5家,下达责令改正书2份,严格落实了“四个最严”要求,加强了使用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对辖区医疗机构及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使用单位开展药械使用质量监督检查,并要求相关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要求储存保管、规范操作,严格按照要求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做到保质量可追溯,确保辖区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