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卢先庆 报道
“实施乡村振兴,必须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近年来,大昌镇以民为本,坚持鼓励群众谁受益谁领办、谁的事谁来干,通过政府引领,群众参与,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
位于大昌湖畔的光明村,曾是一个垃圾遍地、生态环境极差的村。如今,该村以原乡村落、生态农业、农耕文化为重点的乡村旅游综合体已具雏形,有效地带动了村民增收,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活力。
“这得力村民们自力更生的结果。”大昌镇党委书记李贤金称,在推进光明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他们坚持“幸福是奋斗出来的”正面导向,发动群众自发参与。现在,该村村民自觉拆除棚屋19处900余平方米,自己改厕改厨21个。同时,村民以主人翁的姿态自发推进“三变改革”,由集体经济组织带动发展果园650亩。
乡村振兴,群众才是主体。大昌镇不仅在思想上筑牢奋斗意识,更在“做什么、为什么”上进行了深入探索和实践。
一方面,该镇立足为民而建和便民利民的理念,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体系,修建了“便民服务、游客接待、文体活动”于一体的乡村驿站、1800米库岸生态治理林带和2000多米的田园便道、亲水步道等,增强乡村吸引力和村民宜居感。另一方面,坚持把握住“乡村不仅要塑形,更要铸魂”的时代理念,做到遵守自然规律、遵循村落格局,在乡村建设中进一步注入了文化内涵,倡导文明新风尚,实现了生态、产业、旅游的完美融合。
“实践证明,乡村振兴不能简单地靠钱去打造,更重要的是要依靠群众自觉自发而为。”李贤金说,下一步,大昌镇将继续坚持政府引导引领去做,以人民至上的理念,在自然规律中循序而为,在创新发展中加压驱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