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忠虎 实习生 张梁红 报道
1月18日,记者从县经济信息委获悉,截至1月18日,全县燃气泄露报警(单位用户)装置安装已完成341户,安装率达89.5%。单位用户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安装本月底将全部完成。
据了解,自12月以来,我县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燃气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发现并快速处置燃气泄露隐患,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安装燃气泄露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以有效推动燃气安全智能化监管。并组织召开了全县燃气行业排查整治工作业务培训会,加大宣传力度,相继通过巫山网、巫山手机报等新媒体推送了《燃气安全教育片》,先后公布了《致全县燃气用户的一封信》等,场镇、城区主要街道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以让居民了解燃气使用过程的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措施。
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安装范围,包括商业综合体、酒店、商场、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含幼儿园)、养老机构、企业、建筑工地等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含二甲醚)、醇基燃料的公共场所,以及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气场所。
据县经济信息委行政审批科负责人向远刚介绍,燃气报警装置分为报警装置主机和报警器,中间由防爆钢管连接。报警装置主机可三个探头,报警器监测到燃气泄露后会立即报警。同时也会将燃气泄露的消息发至安装用户的手机,及时有效地阻止燃气泄漏引发的危机。
下一步,县经济信息委将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压实燃气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持续深化燃气大宣教、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工作,确保全县燃气行业安全。
县经济信息委副主任刘朝正表示,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工作会持续推进。第一,对以前已经安装的用户,但是达不到安全报警装置要求的重点用户进行排查,将以前的不合规矩的报警装置进行更换。比如江山红叶酒店、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第二,对新使用燃气的居民用户和建筑大于100米的居民用户,必须按规定安装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居民用户燃气泄露报警装置安装工作将在2022年底安装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