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2021年经济形势分析会议精神,切实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生产经营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8号)落到实处,有效化解房地产库存,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推进城市品质提升,特举办巫山县2022年春季网上房交会。
2022年1月10日—2022年2月10日。
购买商业用房和首套住宅,按缴纳契税总额的50%奖励奖励给购房人。
购买商业用房和首套住宅,按缴纳不动产登记费总额的50%奖励给购房人。
购买车库,按购买楼盘车库当时所交配套费标准全额奖励给购买人。
县住房城乡建委。
受理时间从发文之日起,2022年5月1日止(国家节假日除外)。购房人或委托人应在受理时间内,提交奖励申报资料;逾期未提交奖励申报资料,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奖励政策,由过失方自行承担,受理单位不再受理。
购买商品房需提交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缴纳契税完税证明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发票复印件;缴纳不动产登记费发票复印件;委托书、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号及联系电话;车库配套费缴纳证明。
由县住房城乡建委对申报资料审核后,县财政局将奖励资金支付到购房人账户。
在本次房交会期间购买商品房,并享受奖励资金的购房人退房,购房人应先退还全部所得奖励资金到受理单位指定账户,凭借退还奖励资金银行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关部门办理退房手续。购房人未退还奖励资金,相关部门不得办理退房手续。
咨询电话:57212760(县住房城乡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