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巫山县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人员从事行政复议助审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专职行政复议助审员2名。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优先);
3.巫山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功底;
5.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6.身体和心理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3.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7.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等其它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7日—11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巫山县司法局406政工科,联系人:陆琼;联系电话:023-57651413。
3.报名材料:考生须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
(1)自行下载并真实、准确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准确),凡因报名表填写内容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而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2)近期红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照片后面写上姓名)。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本人毕业证(同时提供本人通过教育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验证报告和备案表的不得以毕业证所载学历报考)。
(5)银行征信记录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 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的比例不低于3:1。
5. 疫情防控:按照中央、市、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应聘人员应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佩戴口罩,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现场报名及参加考试人员应按规定出具相应“健康码”及“行程卡”。
考试形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11月26日下午3:00,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50%,面试时间:11月30日下午3:00,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体检出现缺额的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司法局组织人员对综合成绩前两名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者,由巫山县司法局与劳动者签订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基本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个人缴纳部分),并视工作实际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1.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
2. 招聘单位对考生所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资料不退还考生。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号码全天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不能接收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本简章由巫山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巫山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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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行政复议助审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