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溪至大昌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建设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重庆巫溪至巫山高速公路巫溪至大昌段
(2)建设地点:重庆市巫溪县、巫山县
(3)性质:新建
(4)工程建设内容:路线起点位于巫大高速大昌互通处,经巫山县福田镇、巫溪县花台乡至巫溪县老城区,设置巫溪南互通与城区规划道路连接,终点止于巫溪县墨斗城附近,设墨斗枢纽互通与巫镇高速连接。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采用25.5m。
拟建公路路线全长32.078km。桥梁6068.94m/20座,其中特大桥1110m/2座,大桥4958.94m/18座。涵洞151m/6道。隧道21606m/10座,其中特长隧道16022m/4座,长隧道2811.5m/1座,中隧道2622.5m/4座,短隧道150m/1座。
全线设置互通式立交5座,其中枢纽互通1座,一般互通4座;全线拟设置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周边以及受影响或关注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主要事项为关于项目建设、运营中的环境问题的意见。
三、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公众意见的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可附件下载。
纸质报告书: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索要纸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人方式。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或途径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打电话、发送信函、电子邮箱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建设及环境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以及真实姓名,以方便对您提出的意见进行及时回复。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及时反馈。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重庆北新天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先生 13512306622
电子邮箱:287585501@qq.com
(2)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重庆华地资环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023-81925038
电子邮箱:W6833277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