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记录“两码”联查的通告
(第2号)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全县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必须做到“应接尽接”。即日起,我县将全面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两码”联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景区景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及餐饮单位,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培训机构、各类办事大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全面实行“两码”联查(既查健康码,又查疫苗接种记录)。按照谁主办(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入上述单位(场所)的人员进行“两码”联查,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要核实情况并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址,及时上报信息到所属单位和属地乡镇(街道)。对未严格执行“两码”联查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将严肃处理。
二、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禁忌症除外)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全县医疗机构住院病区(除住院患者外)、养老院、监所(除被监管人员外)、学校、学前教育机构以及上述规定的其他疫情防控重点公共场所。
三、各居民小区由物业管理企业落实人员实施“两码”联查,对发现的应接未接人员及时上报姓名、电话、居住地址到所属单位和属地乡镇(街道)。对未严格执行上述规定的物业管理企业将由相关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四、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会议、培训等,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得参加。
五、全县交通运输、医疗机构、环卫保洁、建筑工地、物流快递、商场超市、休闲娱乐、养老机构、培训机构等从业人员,必须持疫苗接种证明才能上岗。
六、全县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乡镇街道的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的属事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个人的自我管理责任),对因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症除外)引发新冠病毒肺炎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相关管理单位执行“两码”联查要求,出入公共场所时主动提供健康码和疫苗接种信息。为避免因接种疫苗不及时而带来出行和工作不便,请无禁忌症尚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尽快就近接种,共筑免疫屏障,保障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特此通告
巫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