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巫山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巫山教委育〔2021〕23号)要求,结合城区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秋季城区初中招生方案。
(一)户籍在高唐街道(含原巫峡镇服务范围内的)、龙门街道的所有小学毕业生。
(二)划归高唐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山县巫峡镇高唐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渝府〔2018〕17号)]。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一)分校原则:
1.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
(1)城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就读巫山初中龙水(江东)校区,填写申请表,按申请先后顺序录取,不参加抓阄,名额200名,额满为止;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上午12:00;申请地点为巫山初中本部;申请所需材料:户口本,学生小学毕业证。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学生监护人持户口本、学生小学毕业证和申请序号单到巫山初中本部报名注册(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2)属于第一批次抓阄对象,有就读巫山第二中学意愿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参加第二批次抓阄(参与抓阄,不能保证就读巫山第二中学,不得参加第一次抓阄)。学生及家长须在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小学毕业学校(返城就读学生到高唐督导中心)填报自愿参与第二批次抓阄分校申请表。
2.坚持“平台抓阄分校”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4.坚持标准班额的原则。
5.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分校批次:分两个批次平台抓阄分校到巫山初中、巫峡初中、巫山第二中学和巫山初中龙水(江东)校区。
1.第一批次抓阄对象及学校:凡是户籍在高唐街道(含原巫峡镇服务范围内的)、龙门街道的所有小学毕业生;新划归高唐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小学毕业生[《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巫山县巫峡镇高唐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渝府〔2018〕17号)]。由巫山初中和巫峡初中两所学校平台抓阄分校。
2.第二批次抓阄对象及学校: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及属于第一批次抓阄对象有意愿就读巫山第二中学的毕业生。按巫山初中、巫峡初中、巫山初中龙水(江东)校区空余学位和巫山第二中学初中招生计划,实行四所学校平台抓阄分校。
(一)分组方法:按照“均衡分组”的原则,采用电脑随机编排的方式进行分组,分组情况将于8月27日在巫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直播抓阄:抓阄现场设融媒体中心(原广播局)演播大厅,通过“巫山APP”直播。现场参加人员由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委纪检监察组、县教委、高唐街道办、高唐教育督导中心、招生学校的领导及工作人员,公证员及家长代表组成,全程监督抓阄分校工作,当众公布抓阄结果,并在巫山发布、巫山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操作程序:现场推举家长代表确认分组号,由招生学校领导按照轮次,公开、透明、同台抓阄。
四、分校时间
2021年8月29日上午9:00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