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廷权 报道
日前,记者从县残联获悉,202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要开始征收啦!残保金的申报缴纳和减免政策是怎样的?县残联就此进行了解读。
1.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2.残疾人安置比例是多少?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缴纳保障金。计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条件为录用为在编人员或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且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如何计算残保金?
残保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 -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4. 残保金的申报缴纳期限是什么时候?
残保金按年计算征缴,申报缴纳期为每年7月份,用人单位应一次性申报缴纳上年度(费款所属期)的残保金。
5. 残保金有哪些减免政策?
(1)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注:享受免征残保金的企业仍应履行申报流程。
(2)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重庆市为1.5%),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注:上述优惠政策在申报时由系统自动计算减免额。
(3)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向当地区县(自治县)财政部门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用人单位申请减免保障金的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保障金应缴额,申请缓缴保障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
(4)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
注:此项政策在申报时由系统自动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