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49 号)《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发证机关注销从业资格证:
(一)持证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持证人申请注销的;
(三)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5周岁的;
(四)从业资格证被吊销或者撤销的;
(五)超过从业资格证有效期180日未申请换证的;
(六)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者吊销的。凡被注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予以收回并公告作废,无法收回的从业资格证件自行作废。
经排查,截止6月16日货运、网约车、公交、客运业资格证件超过180日未换证人员共计542名,现对以上从业人员过期从业资格证件予以注销并公告作废,各道路运输企业不予聘用以上人员。
巫山县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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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件注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