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久玲 通讯员 侯义高 报道
5月24日下午,县生态环境局召开永年水泥厂案例“以案四说”警示会议,对全体职工进行环境保护警示教育。县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祥平,县纪委监委驻县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宋京川参加会议。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刘晓霭主持会议。
会上,播放了永年水泥厂整改视频片;通报了《典型案例:重庆巫山县淘汰落后产能滞后,永年水泥厂长期违法排污》;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县委《关于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关于印发〈中共巫山县委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4个责任清单的通知》。
生态科就永年水泥厂矿山修复,大气科就永年水泥厂的大气污染监管,行政审批科就永年水泥厂的审批,监测站就永年水泥厂的监测情况,执法支队就永年水泥厂执法情况,并结合各自职责做了交流发言,总结了经验教训,找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工作打算。
宋京川指出,“以案四说”(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每年都要开展一次,其目的就是通过典型案例对大家进行警示教育。她说,以案说纪就要增强纪法意识,政治纪律要严明,政治任务要落实,政治责任要履行,监管执法能力要提升,防止永年水泥厂类似问题的发生。要以案为鉴,筑牢廉洁防线,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干事创业的带头人、忠诚履职的责任人、严于律己的规矩人、淡泊名利的快乐人。
王祥平强调,永年水泥厂的问题虽然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并已销号。但是,对于做环保工作的人来讲,其教训是深刻的。要做到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汲取永年水泥厂案例的教训,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并认真学习“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能职责,做到认真履职,尽职尽责。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尤其是长江保护法,该法不仅仅是涉江涉水,涉及面很多,要学懂弄通,做到依法办事;同时,要举一反三,细查问题,对环保督察期间群众投诉的问题,虽然已经整改结案,但是否会有反弹,是否经得起环保督察回头看,需要逐个进行检查、梳理,做到心中有数,切实做好巩固工作;做出新成绩,树立新形象,2021年创建市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两山”基地),2022年创建国家级“两山”基地,今年创建生态文明示范乡镇1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