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洲猪瘟假疫苗告知书
一、假苗不安全,接种有风险
目前,我国和全世界其他国家均未批准非洲猪瘟疫苗生产、销售和使用,市场上售卖的任何形式的非洲猪瘟疫苗都是假疫苗,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旦使用,可能后患无穷。
二、违法必追究,犯罪追刑责
农业农村部对非法研发、生产、经营非洲猪瘟疫苗等违法行为“零容忍”,只要发现问题线索,将会同公安机关,一查到底、从严从重从快处罚;对违法的兽药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吊销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使用危害大,风险最可怕
养殖场户使用非洲猪瘟假疫苗,不仅保护不了自家猪群,还会污染猪场和周边环境,特别是非法基因缺失活疫苗,能引发长时间、大范围的隐性感染,难以清除,导致育肥猪和种猪生产性能严重下降;不仅严重损害本场利益,还会损害整个地区的养猪产业,持续危害不可估量。
四、社会共监督,抵制守净土
防控非洲猪瘟是养殖者、兽药生产经营人员等广大从业人员的共同责任和义务,要坚决抵制假疫苗,坚决举报假疫苗,联合打击假疫苗。如果你发现假疫苗违法行为或是假疫苗的受害者,希望你积极向县农业农村委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电话023-57685956)或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报。
五、实践已证明,科学防控行
生猪恢复生产成效表明,饲养管理封闭、消毒隔离到位、早发现早处置,能够有效防范非洲猪瘟。养殖场户要始终树立生物安全防护意识,加强管理、科学防控,不断提升养殖环节生物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有效阻断非洲猪瘟病毒传播。
来源:巫山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