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侯月 伍红 报道
3月1日,我国第一部流域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巫山县以提升全域水质为工作中心,扎实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现长江干流巫山段水质保持稳定。
3月3日,在巫山县巫峡口监测点,记者看到,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正在对该水域提取水样,监测水质的PH值、溶解氧、电导率、透明度、水温、流量等指标。水样采好后,对其精细分装并贴上标签,标明监测项目、采样时间、地点、采样人等信息,再将水样送回岸上的实验室进行进一步分析。
县生态环保监测站副站长魏嵬告诉记者:“自3月1日起,我站连续对长江干流巫山段及其支流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其中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二类水平,各支流水质满足相关水域功能区要求,极大的确保了我县水环境质量安全。”
巫山县地处三峡库区腹心,素有“渝东门户”之称,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基地。近年来,巫山始终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可持续生态产业体系,建好守好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守护三峡库区一江碧水两岸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