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我县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点将适时开展防雹、增雨作业,最大限度地降低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作业时段:每年4月1日~10月10日。
2.作业设备:三七高炮(官阳、大昌白云、大昌白果、竹贤、骡坪、金坪、建平望天坪、铜鼓、红椿、笃坪凉风垭、笃坪对合、庙宇大山、双龙固定作业点)。
3.影响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千米的圆形区域内。
4.作业要求: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严禁无关人员围观,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5.若发现未爆炸的炮弹(火箭弹)或炮弹(火箭弹)残骸,请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所在镇乡人民政府或县气象局报告,严禁自行拣拾、拆卸和藏匿,以免出现人员伤亡事故。
联系电话:县气象局 023-57650637; 15736480001
特此公告
巫山县气象局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