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向海燕 陈兵 报道
为全面贯彻落实重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3月1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会同县人大监察法制委组织召开贯彻《条例》宣传研讨会。县人大办、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网络舆情监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会,就如何有序、有效落实好《条例》作了深入探讨。
会议全面学习、解读了《条例》内容后,与会人员分别从维护公共秩序、讲究公共卫生、提倡文明出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大家一致认为要借助志愿服务组织、各类媒体、户外广告等平台,加强《条例》宣传的力度和广度,全面提升《条例》内容在市民间的知晓率,切实提高居民文明意识。
据了解,《条例》是重庆自2019年以来推进的一项重要立法,于2021年1月25日经重庆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3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六章,共61条,从维护公共秩序、讲究公共卫生、提倡文明出行、倡导文明用餐、文明使用网络等14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规范。《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投诉、举报不文明行为。同时,不文明行为将被记录和曝光。
会议还就《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贯彻落实的重大意义,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切实增强《条例》宣传贯彻的实效,推动“文明巫山、人人践行”做深做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提升我县文明水平,市民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