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公安局
关于返还电信诈骗
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重庆市公安局决定由巫山县公安局将冻结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6228480379241670775(账户名:蔡志浩,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部分资金返还给受害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请该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持合法手续及相关证明到巫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巫山县公安局巫峡派出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公告到期后,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驶上述权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2021年2月7日
巫山县公安局
联系单位:巫山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联系地址:巫山县净坛一路499号
联系人: 马警官 陶警官
联系方式:13628413645 023-5765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