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县人民政府为全县居民购买了巨灾保险,为落实好巨灾保险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险范围
(一)巨灾保险:巫山行政区域因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拥挤踩踏、市政设施、高空坠物、见义勇为、传染病等造成的人员伤亡救助。
(二)农房毁损保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农房毁损救助。
(三)村干部保险:村干部执行公务期间遭受意外事故的伤亡救助。
二、赔付标准
(一)巨灾保险:保险范围造成的人员伤亡救助。身故赔偿金额1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次。
(二)农房毁损保险:保险范围造成的农房毁损救助。每间:竹草屋限额1万元,土坯屋限额2.5万元,砖(石)木结构限额3.5万元,钢筋混凝土限额6万元。(限额内以实际损失为准)
(三)村干部保险:保险范围造成的伤亡救助。身故赔偿金额20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次。
三、保险期间
2018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19日。
四、承保公司
人保财险巫山支公司为主承保公司。发生巨灾保险范围内事项,请第一时间报案,统一报案电话95518。
联系人:
冯滔18580953666
王东君13883561511
五、服务联系
县金融事务中心,徐玲,联系电话13594839683
巫山县金融工作事务中心
2020年7月18日